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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则所:地方政府“土地违法”泛滥

2015年11月26日 17:05 来源于 财新网
虽然有各种看似严密的监管政策与措施,但在各种现实压力(主要是财政压力)和牟利动力下,各地政府开始设法规避上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的种种管制政策,其“对策”非常多
2012年4月28日,黑龙江省安达市郊区的一名拖拉机手在耕种土地。 王茂桓/CFP

  天则经济研究所丨文

  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农地转变为非农建设用地必经的制度环节是“行政审批”。虽然政府行使该项审批权的主要根据应该是土地规划,但在各地城市化长期滞后又突然加速的背景下,要制定一个有预见力的土地规划并不是一件易事。何况负责制定土地规划的各级政府,本身就有经济动机突破既有规划。因此,“按规划批地”并不意味实际供地规模由土地规划来调节。实际上,就连土地规划本身常常是被调节的对象。包括政府在内的用地机构和个人,通常按照各自的预期来影响规划用地的规模。这恰恰构成了地方政府“土地违法”行为泛滥的基本原因。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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