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傅蔚冈)为什么美国能够在互联网时代独霸全球?为什么欧洲和日本的企业在这个浪潮中落后?这是学术界和业界经常会讨论的一个问题。
近日,我国首部电商领域的专门法律——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引来各方的关注和热议。按惯例,一部法律草案经过三审即可提请表决,但电子商务法历经三审仍存争议,可见其立法复杂性。电商法制定已进入最关键的时刻,有必要梳理美国、欧洲和日本的得失,为我国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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