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沈艳)八月以来,这包括8月4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允许合规机构继续经营""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等九项明确要求;8月8日全国互金整治办下发的《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和8月12日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十项举措缓释网络借贷风险等。这些措施,为市场进一步良性出清提供了指引,也有效缓解了市场的恐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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