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文)自6月中旬P2P退出潮频现以来,市场人士多番呼吁P2P救市,但监管机构并未有实际行动落地。
在回答该不该救助P2P之前,需要回答的是P2P应不应该受到监管;只有应该受到监管,才存在监管救助一说。目前的P2P救助困境在于P2P并非被监管对象,缺乏足够的监管救助动机。
存在监管必要
美国的P2P受到监管,原因在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P2P债权凭证界定为债券性质,对P2P的监管也参考投行的监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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