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木銮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是学术界关注和争议的一个焦点。本文重点探索了当代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现实与第二代财政联邦制理论的交叉和分离,并针对中国现有制度下存在的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首先回溯一下第一、二代财政联邦主义的主要观点。财政联邦主义是财政分权理论的核心。财政分权理论主要以信息优势和竞争理论为基础。信息优势是指中央政府不如地方政府了解辖区居民的偏好,所以地方政府供给的公共产品更有优势,这解释了财政分权的必要性。而竞争理论主要基于对美国政府间关系的研究,即分权架构下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有益于公共治理的提升。后来,竞争理论遭到了批驳,奥茨认为各地区民众对于公共治理需求的偏好不同,即使没有竞争,也应该由更了解当地需求偏好的地方政府作出决策。就以欧盟和美国为例:欧盟成立时的核心原则之一就是分权治理,该原则是指在权力没有被界定的情况下,默认权力属于地方(欧盟成员国)。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采用了相似的原则,默认州政府享有未在联邦和州之间划分的权力。同时,第一代财政联邦制认为在央地权力划分明晰的情况下,只要公众偏好、公共产品供给种类没有变化,那么权力划分格局就相对稳定,有利于公共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