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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封路,不宜断论“违法”

2020年01月29日 15:18
镇村依法具有村道管理权,封路措施类似交警对公路的交通管制权

  【财新网】(专栏作家 顾大松)当前,新型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有媒体报道,自山东滨州市惠民县发现1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以后,全镇118个村庄都已经开启封路模式,全部禁止走亲访友。

  在微博、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也有不少网友发出各地“硬核”封路图片,刷爆网络,引来网友点赞。

  但是,1月28日法制日报发表文章,引用匿名法律人士的观点,认为断路或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具体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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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财新网“法治交通”专栏作家, 法学博士,交通规划博士后,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重点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主持、参与多个国家、省交通法与政策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