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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卡列尼娜” 原则下的家族办公室

2021年03月03日 14:09
“安娜·卡列尼娜原则”下,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那么对于高净值家庭和超高净值家庭或家族最类似的同类项,就是在科学的家族治理下,“家族财富”“家族企业”与“家族精神”代代相传

  【财新网】(作者 Edward V. Marshall 陈立彤 雷莉)根据福布斯中国与平安银行私人银行于2020年12月所发布的《中国家族办公室白皮书》:“我们的调研发现,20.9% 的参与者已使用家族办公室服务,剩下的 79.1% 的参与者给出的仍未使用家族办公室服务的主要原因为‘对家族办公室了解较少’……”面对这种情况,是时候对家族办公室做一个全面而科学地解读。本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大成Dentons“家族办公室和高净值部门” (Family Office and High Net Worth) 全球负责人Edward V. Marshall撰写的白皮书;第二部分是大成Dentons“家族治理与传承”团队陈立彤和雷莉律师就与家族办公室相关的“安娜·卡列尼娜原则”所做的延伸解读:家族办公室的“三体”使命。

第一部分:“安娜·卡列尼娜原则”下的家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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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