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火线评论
鄂尔多斯政法委的一则通告在夜间刷屏。11月3日21点54分,“平安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落款为鄂尔多斯政法委的通告,与一些动辄严惩不配合防疫者的通告不同,该通告提供了另外一个视角。
被广泛传播的是这样一些内容: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等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