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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能源合作四策

2010年10月16日 10:25 来源于 《财新周刊》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能源合作原则;选择有利的合作时机;坚持利益互换原则;坚持实施多元的对外能源合作方针
 

  近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访华,出席大庆原油管道“中国段”竣工仪式。中俄双方签署多项能源领域合作协议。这一外交活动使中俄能源合作再次成为世人关注的热点。

  中国与俄罗斯能源合作酝酿于上世纪90年代前期和中期,相关合作协议签署于90年代后期,实施于本世纪初。两国对能源合作的关注领域十分广泛,包括:油气、煤炭和电力资源供需;能源资源的开采、加工和市场销售;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核能开发;机电产品、能源技术的互贸和交易,等等。虽然最初的合作限于石油供应和机电产品交易等少数领域,但是,今天,两国能源合作无论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还是合作的规模和类别方面,均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重要阶段,并继续呈现扩大、推进之势。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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