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火线评论 > 金融 > 李箐 > 正文


走向注册制

2013年12月03日 19:27
中国证监会的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被认为首次“触到了灵魂”,而不再是技术改良,但配套措施能否及时跟上?

  财新记者 李箐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终于迈出实质性一步。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得到了外界较高的评价,被认为首次“触到了灵魂”,而不再是技术改良。虽然《意见》并未直接将目前执行的核准制变更为注册制,但其中修订的种种措施都实质性地向注册制靠拢。

  与此同时,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借壳、现金分红、优先股三项策,全面提高借壳审核标准,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和开展优先股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王文远
推广

李箐
财新传媒副主编 李箐曾先后任《中华工商时报》记者、《财经》杂志首席证券记者。2009年11月至今,在财新传媒先后担任首席证券记者、证券新闻部主任、财新传媒副主编。 李箐长期关注于金融领域,参与的报道包括《专访易会满》、《专访易纲:详解金融市场五大关切》和《把脉高温股市》等。李箐1994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新闻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美国加州伯克利新闻学院访问学者,2017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