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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2023年04月03日 11:43
自然人投资者和民营企业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上的热情日益消散,投入逐年下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自然人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不足,保护方向有误有很大关联

  目前在中国私募市场的投资者构成中,无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还是创业投资基金,从数量上看,其投资者群体都以自然人为主,但从投资金额上看,自然人投资者贡献的管理规模又相对较少。根据《202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年报》,截至2021年末,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各类投资者中,居民投资者数量占比达到76.28%,相关资金占比仅为8.75%;在创业投资基金的各类投资者中,居民投资者数量占比达到65.52%,相关资金占比仅为19.55%。从基金平均规模和规模占比看,由机构投资者100%出资的基金平均规模6.92亿元,占全部基金总规模的83.11%;由自然人投资者100%出资的基金平均规模0.45亿元,仅占全部基金总规模的1.7%。在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实力远超自然人投资者,而自然人投资者人数最多,也是相对弱势的投资者群体。站在金融监管的角度,越弱势的投资主体越需要监管保护,否则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将逐渐远离市场,既不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引导自然人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实现财富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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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春辉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主管,南京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产业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