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审议的增值税法草案第二稿,与第一稿相比变化不大。该稿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对于学界的改革呼吁没有回应。增值税制实施30年,它是推动分税制改革的首要工具,但一直存在改革不彻底,税制不健全的问题,以至于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难以符合中央关于“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等要求。
任何一次关于增值税的重要讨论,都不应该回避税制改革。简并税率、简化税制、降低税率、取消小规模纳税人制、增值税全面电子化,以及适应新型工业化、促进科技创新的税制改革,增值税改革任务繁重,绝不应该为立法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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