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如战场”的说法,是一种误解。
战场上,双方展开零和博弈,损失与收益此消彼长,且与第三方无关。
而在商场上,竞争对手之间比的是谁能让消费者满意,从而为各方创造更多价值,这是一场正和博弈,作为第三方力量的消费者选择,决定竞争的结果。
所以,商业对手之间以争夺消费者为目标的竞争,与战争中以消灭对方为目标的战斗,缺乏共同点,却很像争夺恋爱对象的情敌关系。
商场不是战场,而更像是情场
情场获胜,在于提升个人魅力,为情人创造物质或情绪价值,赢得青睐。攻击或抹黑情敌效果有限,自身魅力不足时,即便情敌退场,也未必能赢得目标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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