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发布通告,禁止民众私自熏制腊制品,民众如果要熏制腊肉、腊肠等,只能去指定的集中熏制点。而当地群众反映:通江县一集中熏制点仅熏制“限于在该公司购买的肉制品”。
面对质疑舆情,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出回应,重申该规定具有合理性,虽称相关工作存在失误,却执意继续执行,仅“经与企业协商”,将指定熏蒸点的熏蒸服务向社会开放。
这个事件曝光后,多数媒体只是从不利于群众生活的功利角度,对这种规定提出批评,但很少指出这类规定已经损害了民众的合法权利。而事实上,相关部门发布这类规定,也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其要害在于非法行政,必须依法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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