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实施系列增值税政策调整。《公告》通过增值税调整,强化了黄金场内的集中交易、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黄金积存业务、黄金租借、机构黄金业务、黄金资产管理业务等各类黄金业务规范发展。
首先,利于巩固黄金交易所场内竞价、定价与交易的主导地位。《公告》规定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免征增值税;而对于不通过交易所进行的黄金销售,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这一措施或促使更多黄金交易转向黄金交易所和黄金期货交易所,有利于黄金集中竞价、询价、清算与结算、交割与定价,从而更好地发挥交易所价格发现、撮合交易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使得黄金相关交易和定价更加透明化和标准化。交易所会员均可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受本次税收调整影响。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