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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投资主体的基金化重构|构建房地产新模式(12)

2026年04月20日 08:14
投资环节的重构之所以最显性,是因为不动产行业的代言人将发生改变:从开发商转为基金
2026年4月16日,杭州,新建小区在建楼盘。图:视觉中国

  投资是不动产价值链七个环节(融、投、建、管、售、退、服)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制度革新、模式重构最为彻底的环节。在新旧模式切换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正在发生重构——从开发商主导转变为基金主导。与投资主体重构并行发生的,是两个深刻转变:一是投资策略的转变,从“投城市、投片区”转变为“投项目、投客户”;二是投资能力的转变,从“规模发展能力”转变为“价值生存能力”,更加强调客户识别、经营能力、风险管理。

投资主体从“开发商主导”向“基金主导”的全面重构

  在《融资新模式转变的三条主线》中提到,从债权融资为主向股债多元模式转变,是不动产融资模式转型的主线之一,而开发基金的崛起是实现债权融资为主向股债多元模式转变的关键。事实上,投融资转型是一体两面,从投资的视角看待这条主线,投资主体正在从开发商主导向基金主导全面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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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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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见山
不动产基金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