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是不动产价值链七个环节(融、投、建、管、售、退、服)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制度革新、模式重构最为彻底的环节。在新旧模式切换的过程中,投资主体正在发生重构——从开发商主导转变为基金主导。与投资主体重构并行发生的,是两个深刻转变:一是投资策略的转变,从“投城市、投片区”转变为“投项目、投客户”;二是投资能力的转变,从“规模发展能力”转变为“价值生存能力”,更加强调客户识别、经营能力、风险管理。
投资主体从“开发商主导”向“基金主导”的全面重构
在《融资新模式转变的三条主线》中提到,从债权融资为主向股债多元模式转变,是不动产融资模式转型的主线之一,而开发基金的崛起是实现债权融资为主向股债多元模式转变的关键。事实上,投融资转型是一体两面,从投资的视角看待这条主线,投资主体正在从开发商主导向基金主导全面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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