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医保局正式公布了针对进口原研药的“定额报销”制度。这一政策的核心是:对于包括进口原研药在内的,同一通用名下有集采中选品种,且价格高于集采价的药品,医保报销不再采取传统的“按比例报销”方式,而是设定与集采药同等的报销额度,超出部分由患者自费承担。
此举在国内医保体系中可谓一项重大改革,或将引发行业与公众对参保人权益、制度原则以及未来医疗支出水平的广泛关注。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药品集中采购(集采)政策在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保基金支出方面取得显著效果,但医保长期以来执行的按比例报销制度,在医保范围内与通用名相同的进口原研药面前,医保基金压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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