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员工与企业签订的“不缴社保协议”无效,引发舆论热议。这一裁决在法律层面重申了社保缴纳的强制性,意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然而,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市场主体的真实选择之间的巨大张力,也暴露了中国现行社保体系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将争议简单归因于企业唯利是图或员工短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本文认为,此次争议是观察中国社保制度困境的一个绝佳窗口。它不仅关乎法律的执行,更触及了成本的真实归宿、制度的公平性、宏观经济的承受能力、公共财政的角色以及两种不同经济逻辑的根本性冲突。只有正视这些深层问题,中国的社保改革才能走出“治标不治本”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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