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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明示不可“强制”,消费者“知情权”不能滥用

2025年09月14日 13:28
遇到不喜欢的人和事,可以远离和抵制,但不能混淆“权利”与“利益”,或将基于自己主观偏好的“个人利益”误解成客观存在的“公共利益”,甚至要求立法强制
是否应该立法强制餐厅明示预制菜,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个关乎法治原则和社会治理的根本性大问题。图:IC PHOTO

  近日,网红罗永浩吐槽西贝使用预制菜,并要求“国家尽早推动立法,强制饭馆注明是否使用了预制菜”,引发了舆论广泛热议。

  舆论关注的焦点,多在于论证什么是预制菜,以及西贝是否使用了预制菜,但这些其实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罗永浩的呼吁:“强制饭馆注明是否使用了预制菜”,这是比餐厅是否使用了预制菜重要得多的问题。

  这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立法诉求,而是一个涉及社会治理的深层问题,这种呼吁得到大量支持,更是一个值得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舆论倾向。

预制菜明示,已有相关机构推动但绝无强制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健委主导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已通过审查,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届时,预制菜‘身份’将有统一说法,餐饮门店是否使用、如何使用预制菜,也将首次纳入信息披露范畴。也有专家建议,预制菜的上述信息应强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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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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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滨
公共政策研究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