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民滥用网络举报行为、实现“举报自由”的事件出现不少。比如复旦大学一位女教师被家长连续举报两个月,连日写情况说明配合调查,正常工作生活被打乱。人民日报就此发表评论,《遇事就举报老师,陷入“对手思维”岂是“为了孩子”》;
石门救灾女干部因为戴了“金耳环”被网民爆料围攻,让她流汗又流泪。所好的是,在救灾的大是大非面前,举报遭遇了更多网民的抵制。
类似滥用举报的行为,虽然人们在事后常常发现其荒谬本质,但是在一开始,只要一举报、一上网,尤其是对象涉及体制内身份的,总能掀起惊涛骇浪。这源于举报顺应了网络算法和网络情绪的偏好,更容易激发流量。问题还在于,地方政府或者所在单位对于这种举报事件,常常认真对待、严肃调查,被举报者要写情况说明配合调查,为此焦头烂额。更有甚者,少数单位为求息事宁人,要求工作人员做出让步,暂时“牺牲一下”,接受问责。走到这一步,一个人的前途往往暗淡了,因为组织有了定论,自此网民把你当做公敌,任何时候露面都是一顿暴击。一旦被加工为某个网络梗,那会进入史册,成为历史恶人。事发地或者所涉单位,也有了灰色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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