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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划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以离岸信托为例

2026年10月27日 16:39
信托制度的价值在于使财产安排服务于其真实目的,而非提供规避税务或者债务的通道。合规只是起点,财产安排者仍须回答——打算在合规之上建立怎样的财富秩序,又愿意为社会共同体的运转承担何种份额的成本
信托制度的价值在于使财产安排服务于其真实目的,而非提供规避税务或者债务的通道。图:视觉中国

  合法性与正当性,是两个层面的检验。前者回答“是否可为”,后者回答“是否当为”;前者由法律划定,后者由社会衡量。法律的功能在于宣告禁止的边界,而不在于宣告行为的褒贬。一个社会的成熟程度,往往可以从它如何评价“合法但有争议”的行为中看出来。离岸信托这类财产安排,正处在两层检验的交界处:它通常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却又难以避免地接受社会正当性的追问。要理解这种“合法却仍受追问”的处境从何而来,需要先回到信托制度本身的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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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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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
北大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1990年入学北京大学,先后取得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专长研究社会法、慈善与非营利组织法、信托法和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