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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入场公募尚需时日

2013年02月19日 16:49
有意进入公募市场的PE/VC需要尽快积累渠道,同时储备二级市场分析研究和投资人员

  财新记者 郑斐

  2013年春节刚过,证监会再度放宽公募牌照资格申请的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机构(PE)和创业投资管理机构(VC)满足条件后将获得入场公募领域的通行证。

  2012年12月30日,证监会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开征求意见,公募牌照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阳光私募三类机构开放,市场反响极大。

  在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不仅降低券商资管入场门槛,同时将公募牌照发放扩展到PE、VC两类机构。

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