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郑斐
2013年春节刚过,证监会再度放宽公募牌照资格申请的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机构(PE)和创业投资管理机构(VC)满足条件后将获得入场公募领域的通行证。
2012年12月30日,证监会就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开征求意见,公募牌照向券商资管、保险资管、阳光私募三类机构开放,市场反响极大。
在征求意见后正式发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不仅降低券商资管入场门槛,同时将公募牌照发放扩展到PE、VC两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