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治理“城市交通病”,北京意欲推出新思路。
近日,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副市长张延昆向会议作《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构建科学完备的静态交通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将停车作为治理交通的重要方式,并称《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力争2016年出台,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予以明确逐步推开。
其中的“有位购车”——只有拥有停车位,才具备购车资格,引起不小争议。公众担心“有位购车”会成为继限购、限行后对公众购车的又一大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