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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孙文婧)【背景】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明确,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等,共8项禁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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