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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务师“换马甲”看审批“借尸还魂”

2015年11月18日 11:39 来源于 财新网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在落实国务院的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还是在反其道而行之

  寇锋|文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只有“税务师”才有资格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即使经过工商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也必须到税务机关进行所谓的“行政登记”才能执业,这样的“双重许可”正是国家税务总局起草并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所规定的核心内容。

  有心的人一定会记得仅仅是2014年7月,国务院就明令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这个准入类职业资格,而短短一年后,它被人换了个“税务师”的马甲又粉墨登场了。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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