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龙|文
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性地提出对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深刻变革,从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障碍,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高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一重大的改革动向备受瞩目。这两天有消息说,当年“大包干”的发源地安徽,已跃跃欲试准备喝“头啖汤”。江苏的一些县市负责同志告诉我,他们也已拿出方案,一些大型金融机构的信贷部门已经介入。
农地,即农民用于种养植业的土地。“入市”,指进入非农用途土地的市场,相对于先由政府征用、然后批租给市场的间接制度,它赋予了农民更多的自主权和资产的流动性。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未有实质性突破,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处于半城市化状态。他们手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可依赖的要素资源——土地“带不走”,因为土地不可以自由转让。他们一进城,只能先靠卖苦力,打零工来赚第一桶金。一方面鼓励农民“创业创新创优”,闯出一条市场经济之路,另一方面又禁止土地这一最基本的要素自由流动。这种南辕北辙的事,怎么看都是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