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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权保障的出路何在

文|韩旭
2023年08月20日 16:35 试听
广西来宾中院“冯波案”中出现的种种怪现状,集中体现了法院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限制和侵犯,由此促使我们思考律师辩护面临的困境、危害和出路等问题
2012年刑诉法修改,给律师提供了寻求“检察救济”的途径,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图:最高法院官网

  近年来,公安司法机关侵犯律师辩护权的事件频频发生,由此导致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旧“三难”问题和律师在法庭上“发问难”“质证难”和“辩论难”新“三难”问题。近期广西来宾中院在“冯波案”中出现对律师实施安检、禁止携带电脑进入法庭和律师尚未进入法庭,庭审已经结束的“怪现状”。该案集中体现了法院对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限制和侵犯,由此促使我们思考律师辩护面临的困境、危害和出路等问题。

律师刑事辩护面临的四大困境

  (一)“官贵民轻”的观念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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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k86

    习惯就好

    2023-08-21 00:46 · 中国
  • 鸡肉dI3

    无话可说

    2023-08-20 13:45 · 上海
  • 沐灶金

    政府人员通常打电话口头通知,而非出具书面文件,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官字两张嘴

    2023-08-20 09:49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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