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围绕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通过向地方政府合理分权和放权,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动参与主体积极性,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改革开放后,中国财政体制历经多次改革。其中,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赋予地方财政更大自主权,打破计划经济时代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模式,通过划分收入类别、划分支出范围和分级包干的方式,中国财政体制开始从“统收统支”向“分灶吃饭”的模式转变;直至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调动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在“分灶吃饭”基础上建立更加权责明确的财政体制,中国财政体制进一步转变为“财政包干制”;1994年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以计划为手段的直接管理为主向以市场机制为手段的间接调控为主的转变,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正式拉开历史帷幕,分税制在前期“财政包干制”的基础上实行税收机构分设,建立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和共享机制,在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维度上,分税制改革是一次典型而成功的案例,对中国财政体制影响深远、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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