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成为这两天整个资本市场热议的话题。其内容覆盖从上市到退市全过程、各个主体角色、主要行为类型的全面监管。本文尝试从惩处端视角解析新“国九条”,探讨其对资本市场各类主体的行政、刑事、民事、自律惩处责任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变化趋势。
欺诈发行行为在申报时被发现的概率增加
“申报即担责”的监管思路已实施多年,欺诈发行行为也一直是法律后果最为严重的证券违法行为,现在新“国九条”又扩大了在审企业现场检查的覆盖面。前述举措相结合,将会使得在申报时既已存在的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增加。
严打发行时的违规代持、低价入股、利益输送
此类违法行为并不鲜见,对于代持行为,原本就有信息披露规则规制,而对低价入股和利益输送,此前尚未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本次加强很有必要,但如何发现线索可能会成为实操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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