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两会进行时,昨天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提出的上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罚款金额、同时追加上市公司高管刑事责任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引起资本市场热议。
根据《证券法》规定,实践中,无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金额占净利润比例多少,无论上市公司存在几个财务造假行为(比如虚构了多个交易),也无论涉及信息披露违法的公告有几个(比如每年都虚增利润导致多份年报造假),只要在一次立案调查中被发现,最终都在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处以上市公司最高6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员最高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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