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近三日,数百家上市公司排着队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单纯的盈亏“变脸”都已经吸引不了眼球,很多公众号的统计口径定档在至少亏10个亿,整个资本市场“天雷滚滚”。
无论未来如何,聚焦当下,监管要如何问责?谁来为“韭菜”们买单?我们就从业绩变脸的原因出发,分析相关主体可能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承诺业绩未完成,商誉减值谁之过
在业绩预亏的公司中,相当一部分是商誉减值惹的祸。一些资本运作频繁的上市公司,前两年通过不断收购,或提升并表业绩,或避免ST危机。这些被收购标的大多采用收益法而非资产基础法进行估值,即并非以其净资产作为定价依据,而是将未来收益折现进行估值。这种情况下,如果收购后子公司未完成评估时的预期收益,无法支撑收益法评估得出的估值,便只能面对商誉的大幅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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