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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留宿,竟成认定内幕交易的核心证据?

2018年07月16日 12:4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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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申辩成功未被处罚的当事人,都有合理、充分的投资理由,并提交了届时已经形成的书面投资决策依据作为证据
刘思远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合规、证券诉讼。执业期间,曾办理光大证券乌龙指内幕交易、风神轮胎信息披露违法、某资管公司操纵180ETF、康芝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等60余件证券类案件。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随着证监会监管力度的加大,天价罚单频出。

  2017年全年,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24件,罚没款金额74.79亿元,这其中,内幕交易案件占到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是证监会的重点打击对象。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公司的证券的行为。今天,我们就从一个上市公司董事长小舅子在姐夫家留宿一晚,随即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证监会[2017]86号行政处罚决定),分析证监会对于此类案件的认定思路,以及可被采纳的申辩理由。

一、 本案基本事实

  2016年2月末、3月初,大连港时任董事长指示董事会秘书研究大连港2015年利润分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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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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