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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美案一审判决中我们能看出什么

2021年11月13日 08:0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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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集体诉讼制度的常态化,未来投资者索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施虚假陈述行为后最大的合规成本
康美案并未就此落下帷幕,康美药业和马兴田等12人的刑事案件也于民事案件宣判的同一天开庭审理,上市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们未来将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民事、行政、刑事协同所带来的压力。图/人民视觉
刘思远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合规、证券诉讼。执业期间,曾办理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中信证券司度案、光大证券乌龙指案、深大通暴力抗法案等百余件证券类案件。是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工作组成员、投资者保护基金调解员。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11月12日下午,国内首例集体诉讼——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宣判,一共5万多名原告获得赔偿总额近25亿元,创下此类案件赔偿总额之最。这份长达44页的判决书透露了哪些裁判观点?对投资者、上市公司、董监高、中介机构有哪些参考意义?

一、 五万多原告从哪儿来?

  在此前同类案件近20年的审判历史中,最多的案件也仅有几千原告起诉,康美案原告却多达55326名。此前,我们在专栏文章《为什么是康美?中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到来》一文中介绍了这种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即由投资者保护机构发起,其可以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调取所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信息,并代表他们提起诉讼。除非投资者明确表示退出,否则视为默示加入原告群体,给予投资者保护机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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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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