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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收购存量房的最优解

2024年06月14日 10:19
梳理各地不同机制,可分为“租赁机构收购模式”“转化为保障房模式”“拆迁安置模式”三类
以需定购指引下,地方选择收购存量房模式可能因地制宜依据租金回报率、房价收入比、人口、住宅自有率等因素决定。图:视觉中国

  针对地产高库存,5月以来各地收购存量房政策频出。地方“收储”有哪些模式,背后有何考量?

地方收购存量房的最新进展

  “消化存量”“优化增量”的政策指引下,多地加快推动存量住房收购,梳理各地不同机制,可分为“租赁机构收购模式”“转化为保障房模式”“拆迁安置模式”三类。“租赁机构收购模式”为租赁机构向开发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增加租赁住房房源等;“转化保障房模式”为地方政府组织地方国企向开发商或居民收购存量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用作租赁型保障房或配售型保障房等;“拆迁安置模式”则为城中村改造、铁路建设等涉及拆迁安置项目,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来代替拆迁安置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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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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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
赵伟,申万宏源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管协会 ”IAMAC资管百人“专家库专家、北外滩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国家会计学院CPA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特邀理事、学术顾问等。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专硕校外导师,中国农业大学客座研究员、专硕导师。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水晶球最佳分析师、金牛奖最具价值首席分析师等。代表性著作《转型之机》、《蜕变·新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