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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促进法应立法约束行政权力

2024年10月18日 13:35
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不仅要将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制度,更应面对现实解决问题,从而提振发展信心
2024年10月17日,江苏省宿迁市某电瓷厂车间内,工人在生产线上赶制出口订单产品。图:视觉中国

  民营企业面临多重司法困境,企业产权和人身安全应得到有力保护。但涉企的顶格罚款、恶性跨省逐利执法案件频频发生。滥用行政权力,枉法行政屡禁不止。这不是法制不健全,而是行政权力没有得到有效限束的后果。民营经济促进法应该明确责任机制,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纳入政府主要职责范围,作为地方的“一把手工程”。同时将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指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与责任制度,列入干部考核,与职位晋升直接挂钩。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坚决执行追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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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最有效、最根本的保障,是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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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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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杰
微观治库创始人、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多年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涉及行业有快速消费品、IT信息技术、电子金融以及咨询行业,近年从事企业研究和相关咨询工作,关注财政和税收、企业劳动关系的法治进程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