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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新一轮债务置换

2024年10月25日 10:26
当前有必要通过新一轮大规模债务置换,优化地方债务结构、降低债务付息压力,推动地方政府工作重心逐步从化债化险转移到发展经济和提供公共服务上来,从应急状态回归正常状态
2024年10月24日,上海黄浦区“董家渡”(原南市区核心区)附近,大规模城市建设正在推进中。图:视觉中国

  随着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的持续推进,各地化债工作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2024年10月12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近期将推出四大财政增量政策,其中包括“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大力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这项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措施”,引起市场对新一轮大规模债务置换的期待。

  历史上经历过哪几轮债务置换?前四轮债务置换对我们有何启示?第五轮债务置换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历史上的四轮债务置换

  第一轮(2015-2018年):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举债的权力,且规定举债的唯一方式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通过发行债券置换非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2015-2018年,地方政府累计发行12.2万亿元置换债券。经过置换,截至2018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债务仅剩3151亿元。此轮置换的债务之前已纳入政府债务管理,不属于隐性债务,仅是将非债券形式的地方债务转化为债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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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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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恒
罗志恒,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清华大学金融安全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曾获新财富宏观经济最佳分析师。2023年7月受邀参加总理主持的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并做发言。主要研究方向:宏观经济、财政理论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