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脱钩:4月2日,对等关税如期落地
4月2日,特朗普对等关税政策如期公布,关税税率、范围、节奏方面的不确定性落地。从税率看,对等关税税率偏高。基于《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IEEPA),对全球商品征收10%的基准关税,并将约60个国家列为“最严重违规者”,征收税率水平将高于10%,例如中国(34%)、欧盟(20%)、印度(26%)、日本(24%)、韩国(25%)、越南(46%)等。
值得注意的是,征收税率基础为各国对美国征收的关税税率+非货币壁垒,后者综合考虑了增值税税率、汇率、他国产业政策壁垒等经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定的对美国不公平贸易的做法,但即使考虑增值税,最终税率也明显偏高。根据2月13日美国政府发布的《对等贸易与关税备忘录》,对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reciprocal tariff),并非是仅参照其他国家的关税水平来征收,而是要求美国财政部、商务部、贸易代表办公室等多部门对关税税率、增值税(Value-added Tax)、非关税壁垒、汇率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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