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李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称“报告”)。报告提出“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支出继续保持相当规模,要持续用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支持提振消费、投资于人、保障民生等方面”“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
总体上看,2026年的财政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部署既着眼于当下财政促消费扩投资稳增长、保障基层财政运转、化解债务风险、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又着眼于中长期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提高财政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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