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
1、新质生产力发展对资本市场提高估值包容性和商誉接受度的要求
A股历史上大部分上市公司处于传统制造、消费等行业,为避免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估值虚高以及后续商誉暴雷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监管要求以一定的市盈率倍数作为交易作价的上限,并要求收购方出具盈利预测和业绩补偿承诺。目前科技与创新型公司成为新增上市和重大资产重组的主流,单一的市盈率法作为估值合理性的依据已经难以适应新质生产力驱动的产业并购的需求。因此监管部门近期不断表态提高对重组估值的包容性,支持交易双方在市场化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交易作价(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