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
订阅
数据
我闻
机构订阅
会议
Promotion
应用下载
帮助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首页
经济
金融
公司
政经
世界
观点
mini+
博客
周刊
图片
视频
数据
English
更多
科技
地产
汽车
消费
能源
健康
环科
民生
ESG
数字说
比较
中国改革
专题
数据
财新一线
私房课
会议
Promotion
运动家
企业用户
应用下载
帮助
全部文章
如何更好落实非法言词证据规则
之所以主张应该设立独立的庭前程序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一方面是为了尽量避免非法证据对法官心证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只有在独立的审判程序中,才能保证所有的当事人在场,而这是保障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合法有效进行的关键
2014年10月31日 16:54
非法证据排除不应适用于辩方
刑事诉讼中公诉方的力量太过强大,天平理应倒向弱者,让控方承担更多的义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应适用于辩方。即使辩护律师通过违法手段获取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只要证据真实,就应采纳
2014年10月31日 15:52
中国法学教育之痛
应彻底抛弃灌输式的教学;尽快改变“理论与实务脱节”“相关学科脱节”“实体法与程序法脱节”现状;教学重点由单纯的知识传授提升到理念培养
2014年09月25日 12:19
律师与正义
律师绝非公权力的破坏者;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2014年09月22日 08:50
加载更多
田文昌
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1983年至199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曾任法律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95年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专栏最新文章
美丽大法案的通过与马斯克的怒火
中国服务消费比重是否偏低:基于43个国家的比较
美元稳定币:市场叙事背后的真相
梁建章:建议用财政赤字缓解人口赤字
关税大限将至,特朗普如何抉择
亚当·图兹:当一个社会主义者敲响纽约市府大门
汽车业新型整零关系的构建
向阳而生:2025年下半年大类资产展望
如何更好落实非法言词证据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不应适用于辩方
中国法学教育之痛
律师与正义
编辑推荐
视线|“美丽大法案”艰难拉锯一周后勉强通过
显影|古建筑火了,守庙人老了
封面报道
|
房企重组再博弈
财新周刊
|
“不太美丽”的大法案
地产
|
上半年土地市场分化加剧
政经
|
K1373次列车滞留后乘客砸窗通风
公司
|
程福波任中航工业集团董事长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京ICP证090880号
京ICP备10026701号-8
|
网信算备110105862729401250013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第01015号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直100013号
Copyright 财新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未成年人举报、谣言信息):010-85905050 13195200605 举报邮箱:laixin@caixin.com
关于我们
|
加入我们
|
啄木鸟公益基金会
|
意见与反馈
|
提供新闻线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