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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小产权”房本应合法

2012年03月02日 16:43 来源于 财新网
对于建立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要承认其合法

  【财新网】(记者 岳振)针对最近各界热议的农村“小产权”房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他建议,对于建立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要承认其合法。

  据悉,蔡继明委员向今年“两会”准备了十份提案,涉及土地制度改革、城市化建设、粮食安全、电动车发展战略等议题。

  在关于“小产权”房治理的提案中,蔡继明说,建立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要么是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将平房改建成楼房从而提高了容积率而产生的,要么是村集体通过整合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在保证村民居住条件不变甚至改善的情况下,在节省出来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承认这类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不仅有助于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使用,而且有助于农民实现土地的财产收入,从根本上说,是有利于保护而不是损害农民集体土地的产权。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小产权房
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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