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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萍:互联网金融应纳入证券法修订

2013年10月14日 11:17 来源于 财新网
修法已确定为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改规划项目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 实习记者 祁荟全)证券法》修改有必要考虑到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深圳证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10月12日举办的首届中国科技金融促进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

  2013年9月,阿里巴巴两只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此举是交易所与互联网金融业界的第一次合作。

  宋丽萍在论坛上表示:引入互联网后,金融供给能力得以提高,包容性得以增强,覆盖面更广,交易成本更低,同时也会催生新的交易方式和风险管理手段。

责任编辑:胡格 |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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