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杜珂)自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来,何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尚没有一个明晰的界定。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显明在6月15日的“第五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上提出,法治的思维就是理性的、确定的、重程序、重构建、重正义、追求衡平的思维。
徐显明说,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律实施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其前提是全社会对法治有共同的理解、共同的法治精神、共同的法治规则。“用这些来思考问题、判断和处理问题的时候,才有法治思维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