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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减少暴戾才能养成法治

2014年06月16日 14:03 来源于 财新网
革命的思维、运动的思维和特权的思维都是违背法治的
资料配图:法槌。 剑华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杜珂)自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以来,何谓“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尚没有一个明晰的界定。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显明在6月15日的“第五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上提出,法治的思维就是理性的、确定的、重程序、重构建、重正义、追求衡平的思维。

  徐显明说,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律实施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其前提是全社会对法治有共同的理解、共同的法治精神、共同的法治规则。“用这些来思考问题、判断和处理问题的时候,才有法治思维和方式”。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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