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近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根据《草案》规定,北京拟不再筹建经适房、限价房,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值得注意的是,本草案取消了保障房申请的收入准入标准,并规定不得转租转售。根据“老人老办法”,2013年4月19日前申请的10万户备案家庭,还可继续等待轮候经适房、限价房。
此外,除配售型保障房外,政府还提供配租型保障房和租赁补贴,形成“一租一售一补”三种保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