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 | 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快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一年多来,国务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同时,这项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必须抓住有利时机,坚定不移地继续推向深入。
改革取得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主要进展。一是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实施目录化管理并接受全社会监督,既锁定改革底数,也从制度上堵住各部门随意实施审批的漏洞。二是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其中包括诸多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及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事项。三是部署开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堵住“偏门”,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四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将1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2014-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推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六是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管理,在发改委、商务部开展规范优化投资项目审批试点,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等部门和一些地方探索审批提速、审批服务标准化等方面的经验。七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印发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新设行政许可的标准、审查程序和监督等作了更为具体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