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在新浪实名微博发布其第十二届全国政协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上的发言。发言提出,“只有民主才能根治腐败”。
蒋洪说,治理腐败的方式总的来看有两种。一种是内部治理,即权力部门内部自上而下的或者相互之间的制约,另一种是外部治理,即社会公众通过各种途径对整个权力部门的制约。这两者缺一不可。
蒋洪提出,单纯的内部治理有一定额局限性。首先,权力部门中不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横向之间都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限制下级的公款消费同业也意味着限制自己的公款消费,堵住另一个部门的贪腐漏洞也意味着堵住了自己额外利益的来源。这种利益的一致性会使监督管理逐步软化、弱化。其次,谋求自身好处的可能性与权力的大小有关,权力越大谋求自身利益的可能空间也越大,而受到的约束则相对较弱。这意味着上级会比下级有更大的自我放松的激励,从而导致上行下效,监管形式化。再次,由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内部监督管理成本会很大。一时的突击也许能够承受的,但从长期来看会因代价过大而不可持续,这在实践中表现为“一阵风”,过后又逐步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