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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反腐败治本之策

2015年10月10日 15:18 来源于 财新网
我们党要从根本上防治腐败,必须告别斯大林模式,明确规定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独立行使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权力,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体系,为实现党内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基础

  近日,山西省委党校教授在《炎黄春秋》杂志2015年第10期上发表文章《反腐败治本一策》。文章提出,反腐败“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实施已将近三年,高压反腐初见成效,“治本”的问题似应提上日程了。治本之策,除了推动党内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更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推动国家的政治民主化。在现行体制下,诸如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机制,对于大权在握的腐败高官,都没有多少约束力。国家层面的政治改革,尚待破题。

责任编辑:杜珂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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