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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村:上访倒逼下的治理模式能否复制

2015年10月21日 14:52 来源于 财新网
对于地方努力尝试的探索,在当前的改革攻坚期,值得鼓励。只是,律师进村制度的能否推广,还取决于律师在涉及政府的案件中,能不能做出公正的独立判断。如何在公共购买过程中既保障律师积极有效参与,又能避免政府与律师的“合谋”,不容回避
恩施市沐抚办事处高台村公示法律顾问联络方式,村民驻足了解法律顾问信息。 图片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提供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律师进村”能否成为法治落地的新途径?10月20日,在京召开的湖北省恩施州的“律师进村”经验交流会,意在回应这一关切。会议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主办。

  所谓“律师进村”,是指政府以购买的形式,引导律师进村,由公共财政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

  在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看来,恩施“律师进村”是内生型改革,以农民、地方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专家或官员坐在高堂上想出来的,并且该路子“具可学习、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可以向全国推广。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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