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律师进村”能否成为法治落地的新途径?10月20日,在京召开的湖北省恩施州的“律师进村”经验交流会,意在回应这一关切。会议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主办。
所谓“律师进村”,是指政府以购买的形式,引导律师进村,由公共财政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
在中国农村研究院执行院长邓大才教授看来,恩施“律师进村”是内生型改革,以农民、地方需求为导向,而不是专家或官员坐在高堂上想出来的,并且该路子“具可学习、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可以向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