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后对公积金相关条例的首次大修。此次大修除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使用范围外,还提出了促进资金保值增值的具体方案。今后住房公积金将可进行融资和用于购买债券,资金流动性增强。
送审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成本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而根据现行条例,购买国债是住房公积金增值的唯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