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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给刘志军薄谷开来减刑?如何减?

2015年12月14日 18:17 来源于 财新网
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五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刘志军(左)、薄谷开来受审时画面。 图自视频截图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12月14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公示刘志军薄谷开来减刑案件情况,北京市二中院公示了黄光裕减刑案件情况。其中,在公安部秦城监狱服刑的刘志军和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的薄谷开来,刑罚执行机关均建议将其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理由为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黄光裕在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刑罚执行机关以黄光裕获得2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与法院减刑公示一同公布的还有提请减刑建议书等,公示期限5日为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公示结束之后,法院将根据意见反馈等情况审理案件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其中,刘志军和薄谷开来减刑案件已过公示期,是否已经裁决,现有公示内容并未直接透露。黄光裕减刑案仍在公示期。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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